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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延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交通运输局政秘科:延安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3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70904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抓好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实施和调整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80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5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6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6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件。“局长信箱”共受理群众诉求78件,公开答复65件,不公开答复13件,应答率100%。对局长信箱栏目中涉及的公众关注热点,做到按时、认真回复确保群众满意。全年累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28交通运输监督电话工单共10128件,其中12345工单3912件,12328工单6216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3%。全年行政许可1408项,行政处罚942项,行政强制468项。网站开展在线调查4次,并对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时予以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方便群众快捷查询浏览相关信息,在网站内设搜索功能,关键字和分类信息搜索技术均可使用。加强网站浏览器兼容性,通过多种常用浏览器访问网站均可浏览。网站有无障碍阅读、字体繁简体转换等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对网站绩效评估的结果,对网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1.开设了一级栏目“新闻中心”里的二级栏目“公告公示”,便于发布一些公告公示等通知类的信息。2.在一级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中二级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增加“招标投标”和“安全应急”两个三级栏目。3.将原三级栏目“重点工作执行情况”变更为“交通专项工作”,这样分类清晰,便于公众查询和浏览相关信息。同时经过市政府网站平台集约化建设,使得网站日常维护工作、技术问题和网络安全问题有了极大的保障,网站运行更加平稳高效。2023年“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微博共发布信息942条,“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共发布信息30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局政秘科负责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工作,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年参加了1次政务公开培训,并对网站工作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常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2

行政强制

4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率不高,没有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2.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一些文件唯恐涉及泄密,一般都不愿意公开。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2.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干部职工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将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便于群众查询、浏览。

3.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要求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