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安交通运输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初步构筑起以公路、铁路、航空为一体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长期制约延安发展的交通“瓶颈”得到有效缓解,为推动延安对外交流合作、改善老区贫困落后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办法;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和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机构、行业的监管;加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的衔接。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救助打捞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业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值班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干部考核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指导行业节能减排;拟订公路、水路等运输设施养护管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规划建设科。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衔接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规划;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审核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承担国家投资、国家与地方联合投资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维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造价;交通运输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监督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实施;审查交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负责重点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承担全市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备案登记、信用评价;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统计、预测和信息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负责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及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及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水路交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承担全市航道、港口及通航设施建设、养护和水运工程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工作;审核船舶检验机构、验船师和船员培训机构技术资质,负责船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和船员技术培训;负责水路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分析、科研创新及技术推广;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五)安全监督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承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技术性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负责行业维稳、反恐;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成果推广,组织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筹集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负责系统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负责审计或审计调查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审计科6个科室;设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地址:延安新区综合一号楼4楼
电话:0911-70904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