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该项目起点柳林镇三狼岔,接延安市南滨大道,经中庄村,终点位于北沟村(陕西北方民爆集团延安分公司)接厂区道路,路线全长6.477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1类)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规范》(JTGT 3311-2021)《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T 2111-202019)相关规定。
2.建安总投资:1750.8273万元;
3.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招标范围:监理标段: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全部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其他在监工程。
2.2(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以交工时间为准)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不良行为,不得参加投标。
2.5每个投标人只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同时参与按无效标处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
监理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
.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①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40分 业绩:10.00分 履约信誉:5.0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③: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② |
2.2.2(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0.00分 | 职责分明、管理有序、监理程序条理清晰、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廉政措施得力可行得16-20分,基本得力可行得12-16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00分 | 重点、难点分析突出显明得8-10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得6-8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00分 | 建议合理得当得4-5分,建议一般得3-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40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00分 | 1.职称5分: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 2.岗位经历7分:满足最低要求得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相关业绩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为准)。 |
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每一人4分 | 20.00分 | 1.职称2分: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 2.岗位经历2分:满足最低要求得1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加0.5分,最多加1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投标企业承诺书均予认可) | |||
试验员、监理员(4人,每一人2分) | 8.00分 | 1.职称1分:中级及以上职称1,初级职称0.6分; 2.岗位经历1分:满足最低要求,得0.6分,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加0.2分,最多加0.4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投标企业承诺书均予认可)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 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E2=1。 | ||
2.2.2(3) | 其他因素 | 15 分 | 业绩 | 10.00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6分;累计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
履约信誉 | 5.00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3分,2017年起至今获得市级信誉奖励1个加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信誉奖励1个加2分,最多只能加2分。 |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招标人:延安市宝塔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朱梅梅
电话:0911-2112720